王诏(1414—1480),字伯宣,号恕斋,明代湖广衡州府(今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人,渔溪王氏十一代孙。宣德十年(1435)中举人,正统七年(1442)中进士。历任礼科给事中、兵科给事中、右给事中、都给事中、通政司右参议、工部右侍郎、工部左侍郎,官至工部尚书。著有《笺表奏议》《王尚书奏议》及古文诗歌若干卷行世。王诏忠于职守,奉公守法,敢于谏言,为官清廉,持身节俭,为后人所称颂。
王诏系渔溪王氏第十一代孙,“少读书渔溪”。图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衡南渔溪王家祠堂
王诏: 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王诏任谏官22年后,升任通政司右参议,奉旨主持易州(今河北省易县)山厂事务,督办宫廷所用柴炭事宜。山厂主管大权在握,是外人眼中的“肥缺”。以前这里的官员往往借机贪腐,以致弊端丛生、乌烟瘴气。王诏到任后,严于律己、兴利除弊,颇有成绩,很快被提升为工部右侍郎,旋又擢拔为左侍郎,协助工部尚书处理日常政务。
在工部侍郎任上,王诏被派遣负责疏浚运河。当时由于北京人口众多,所需粮食、布匹都要靠运河从江南调运过来,可以称南北大动脉。王诏作为督修运河的主官,肩上担子很重。他不辞劳苦,经常到工程第一线指挥调试。王诏的努力也得到朝廷的肯定,皇帝特派近臣到河上慰劳,以示褒奖。9年任满,王诏升任正二品工部尚书。
王诏因多年积劳,身患重疾。他向皇帝告老还乡,途经南京时,病情加重,在船上逝世,终年66岁。朝廷下旨赐葬,以表达对他多年尽忠职守的肯定;当地也报请朝廷,将他奉入乡贤祠,享受春秋两季的祭祀。
历官四十载,王诏对民情国事知无不言,尽到了谏官应尽之责。他持身俭约,家宅简陋,却将家有粮食全部用以赈饥。他曾出资在渔溪祖祠王家坪重建崇本堂,令族姓子弟在里面读书。并告诫子弟要奉公守法,不要干预州县政事。他还在回雁峰脚下不远的骆驼巷建了府邸,后称“王衙坪”,伟大的思想家王船山就是诞生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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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