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向阳桥街道西里坪村何某失火案
2022 年 3 月 9 日 16 时许,何某在向阳桥街道西里坪村下洲组自家责任田焚烧茅草造成森林失火,过火林地面积 88.95 亩,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硫市镇大石村森林火灾案
2022年4月4日11点许,硫市镇大石村青山王组王某柏因为扫墓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导致38.4亩林地被焚毁,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松江镇黄塘村王某青失火案
2022年9月20日16时许,王某青在松江镇黄塘村檀家组焚烧茅草引起山火,火灾现场的过火总面积787亩,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四:旺华萤石矿区垃圾场失火案
2022年10月17日8时许,邓某付携带有明火的垃圾转运至花桥镇浅潭村陈家冲山(旺华萤石矿区垃圾场),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 57.3 亩,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五:岐山镇岐山村宋家庄组森林火灾案
2023年01月29日8时许,刘某红在岐山镇岐山村祭祖不慎引发山火,过火林地面积101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大家一定不能心存侥幸,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受到严惩!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衡南县森林公安局
编辑: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