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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检车辆的公告
2022-11-11 12:02:39 字号:

为切实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梳理排查,现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且逾期未年检的小型车辆14辆及轻型货车1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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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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