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选址的重要提示
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共同守护清新宜居的城市环境,防治餐饮油烟污染,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现就餐饮项目选址禁止性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审慎选址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避免损失。
一、禁止范围
不得在以下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
1.居民住宅楼;
2.无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二、违规风险
面临投资经营的经济损失;产生不良企业信用记录、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责令关闭、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等风险。
请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选址和投资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规定,共同守护城市的清新空气与烟火温情。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积极配合!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来源: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李平
编辑:张慧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