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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拆窗破网”专项整治行动 畅通生命通道的通告
2026-06-09 15:07:29 字号: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衡阳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六个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部署,现就衡南县开展“拆窗破网”专项整治、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所有生产经营性场所,重点紧盯小旅馆、“多合一”场所、小公共娱乐场所、沿街小门店等经营性场所。

二、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节选):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有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有前款第五项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时间节点

即日起至6月15日,广泛宣传发动各经营业主进行自查自纠自改,组织镇街、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督促限期整改。

6月22日前,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影响消防安全的堵塞通道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举报电话:12345。

安全无小事,生命通道不容堵塞,逃生救援窗口不可封闭。请广大居民和经营业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主动配合专项行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共同守护消防安全。

特此通告。

衡南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来源:衡南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张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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