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日前,衡南县委老干部局与县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联合印发了《衡南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标准、拨付方式,规定了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和通报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使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更加合理有效、规范有序,有利于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在离退休干部中的教育管理作用,有利于调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
来源: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学阳
编辑: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