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衡南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贴的通知》(清卫发[2020]117号)精神,衡南县全面开展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贴工作,文件规定享受补贴的范围为:经注册在村医疗机构现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含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且年龄不满60周岁,2020年11月1日前已注册未在岗、未注册在岗或年已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纳入补贴范围。
财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目前,该项工作由衡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实施,全县享受补贴的在岗乡村医生200多名。
来源: 衡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