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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公告
2017-08-24 11:54:13 字号:

  衡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衡 南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衡阳市卫计委、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衡卫发〔2017〕98号)文件精神,全县所有幼儿园入园儿童和小学新入(转)学的儿童均应在7-8月份秋季开学前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入园儿童和小学新入(转)学的儿童家长于秋季开学前(7-8月份)携带小孩和其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包括临时租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的乡镇(片区)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查验,并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或“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作为入园、入学凭证,如无凭证,不予报名。

  二、全县所有乡镇(片区)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必须无条件根据儿童家长提供的《预防接种证》为该儿童实施接种证查验,补种漏种的疫苗,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或“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加盖公章。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职责的单位,县卫计局将进行问责。

  三、所有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对未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或“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的儿童不予报名,要督促其到居住地(包括临时租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的乡镇(片区)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证查验,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或“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后再予以报名。幼儿园和小学有义务督促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到相应的接种单位进行疫苗补种。发现有违规报名的幼儿园和小学,县教育局将进行问责和处罚。

  以上公告长期有效。

  衡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衡南县教育局

  2017年8月

  卫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0734-8983009

  教育部门监督投诉电话:0734-8551655

来源: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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