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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内容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假信息要追究刑责
2015-09-16 00:49:08 字号:

  日前,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不少好友都有该条信息传播:最近衡阳大街小巷有一批安徽牌照的“专修楼房漏水”的面包车,是专门拐卖小孩的,他们趁父母不注意把小孩抓来后直接贩卖或是卖器官,并呼吁广大网友转载传播。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怀疑,也有人表示担忧。但是经记者核实,这信息只是换个地名的谣言,外地有警方早就辟谣了。

  记者注意到,这则信息未注明具体时间,也没有留下消息的相关来源。一位转发此信息的朋友告诉记者,她也是看到别人在传播,才信手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相同内容的帖子不仅出现在衡阳,还出现在浙江、贵阳等地。除地名不同外,事件均相同,当地有关部门也已辟谣。

  市司法局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其实在2013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已经开始实施。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市民觉得玩微信只限于朋友圈,出于开玩笑的心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但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信息传播速度特别快,一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事态形成,即使捏造者、传播者不是故意的,也可能会被追究刑责。”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梁铨显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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