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南站4月7日讯 4月2日至12日是传统的清明祭祀期。我县大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廉政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良好社会风气。
据了解,衡南有关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树立文明祭扫风气;县作风办抽调15名同志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全县27个乡镇(办事处)及84个县直部门对党员干部的祭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县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的通知》,对公务用车管理有关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发动干部监督员、志愿者对清明节期间扫墓的车辆进行明查暗访。(陈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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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衡南新闻网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