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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2015-02-17 01:55:29 字号:

为减少噪声、粉尘、垃圾等环境污染,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我们倡议:

一、县直机关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市民在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三、市民在红白喜事、庆典活动中,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四、晚上22:00至早晨6:00不放烟花爆竹。

五、以电子鞭炮替代烟花爆竹。

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倡导过平安、祥和、文明春节!

县文明办           县创建办          县爱卫办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县住建局

2015年2月17日


来源:未知

作者:衡南新闻网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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