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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怎能收费?城管:解决三无人员就业
2014-05-12 02:38:37 字号:

  近日,家住珠晖区火车站附近的杨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在珠晖区广东路沿线有人对停在路旁停车位的电动车进行收费,每次一至两元不等,杨女士认为,公共停车场所怎么能收费?希望记者前去采访调查。

  7日上午,记者到来位于广东路火车站商业城的路段调查,现场发现在人行道靠马路的一侧,整齐的停放着一排电动车。每隔五米左右有一个木质的指示牌,上面写着:“停车收费”四个字,时间为上午的8点至下午的6点30分。

  在附近上班的蒋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他平时的电动车都停放在这里,每次收取的费用为2元。他认为,公共停车场收费,虽然有些不太合理,但是电动车停车收取的费用并不高,而且还有人看管,相比免费的停车位要安全一些,还是可以接受的。

  记者采访负责现场收费的邹师傅,他告诉记者,自己属于“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电动车停车收费是珠晖区城管办安排的,而且收费是实行自愿原则。

  事实是否真如邹师傅所说呢?对此,记者采访了珠晖区城管办党委书记周华龙,他告诉记者,为了解决部分“零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早在2007年政府部门就在全市划分了多个停车收费点,珠晖区有14个,由于城区改造等原因,现在只剩下4个,分别是商业城门口和湘江市场各一个,生源超市附近两个,停车收费点采取“亲手管理,自收自支”的政策。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卢幼莲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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