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石鼓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化工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但肇事者已经逃逸,民警立刻赶往现场。
11月20日下午18时15分,下着蒙蒙细雨,天色渐黑,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牌号为湘D.B1K927的二轮摩托车翻倒在地,车旁马路上趴着一位身穿红色上衣的摩托车驾驶员,经过检查,这名摩托车驾驶员已经死亡。
随后,民警从附近的群众口中了解到,是一辆货车与摩托车相撞,并且货车车轮压在摩托车上。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马上将车从摩托车上退下来,随即迅速逃离现场。由于事发突然,恰逢交通高峰期,目击者并没有看清货车的车牌号码。
民警将事故汇报上级后,石鼓区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附近路口的监控录像,专案组发现这辆肇事逃逸车辆是牌号为湘D.56595的中型货车。
锁定了车牌和车型,专案组于24日下午15时将这辆肇事逃逸的中型货车在衡阳县井头镇截下,并抓捕了肇事者魏喜信。肇事逃逸者魏某开始并不承认事故于自己有关,直到在铁一般的证据——清晰的监控录像摆在他面前,魏某才停止了狡辩。目前,肇事逃逸者魏某已经被刑拘。
采访时,民警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侦破主要是靠路口的监控录像,监控摄像头都已经进行过升级改造,摄取的监控录像非常清晰,能有效遏制此类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擅自离开事故现场,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逃逸者,更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罗辉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