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一些相关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按照法律规定与组织原则,杨成毅应当是由当地乡一级人代会任命的官员,那么,要免除或者罢免杨成毅的副乡长职务,也应该由当地人大会或人大常委员会决定。未经法定程序而由个别领导干部决定,这种“就地免职”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遗憾的是,杨成毅被免职这件事,如果没有后来他那句“官位不要紧,只要服务好”,恐怕舆论又该“怕手称快”了。舆论认同的依据,是在抗震救灾的特殊时刻就应该“铁腕治官”,哪怕违反组织原则。事实上,咱们都知道,越是紧急关头,在突发事件面前,越要强调纪律与秩序的重要性,没有严格的程序正义,纪律与秩序靠比较强势的权力人铁腕维系,其导致的结果,必然是长官意志下的表象平静实则一派潜在的乱象丛生。表面上井然有序,背地里腐败横行。
有人会问,抗震救灾国难当头,若按照法定原则又不具备召集人大代表的条件,对工作不力的官员不就地免职能怎样?其实,这不是个问题,在相关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对工作不力的官员给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暂时停止其职务。如此所得到的警示效果是一样的。“就地免职”是以官员制约官员,是一种官阶意义上,领导对于下属的权力滥用,而不是制度对权力的威慑。权力滥用必然导致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曲意迎合,模糊权力真正的来源与界限,唯领导意志是从。
如果我们认同“就地免职”,就很难对“就地提拔”说三道四。很多违规提拔,“带病任命”无不是程序上出现的问题。过于强调上级官员的作用,在每一个面临秩序重建,民声沸腾的节点上,人们总寄希望一个强势的官员来维护某种正义,结果在权力的短板下,官员也不能独善其身,用熊培云先生的话说,我们每个人都只不过是“权利的孤儿”。
很遗憾,那些动辄奋笔“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的论者,对于这样的“权力出笼”,不但没有丝毫警觉,还在抗震救灾中如梦如幻地吁请权力出手,“就地免职”在咱这大行其道这么多年,的确到了该就地废除的时候了。
来源:红网
作者:猫之鱼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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