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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水衡阳城区段10月10日起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2012-10-15 08:36:52 字号: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为保障桥梁和水上交通安全,衡阳市从10月10日开始对蒸水衡阳城区段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根据管制方案,即日起,严禁载重量超过300吨和总长超过55米、型宽超过8.6米的运砂等货船进入蒸水城区段航行;所有运砂等货船须持有市地方海事局核发的通行证方能进入蒸水城区段航行;运砂船过驳水域划定为湘江松木船舶停泊区至樟木寺左岸水域,禁止运砂船在其它水域特别是市区水域过驳;禁止在主航道内过驳,禁止夜间过驳。

  凡载重量超过300吨和总长超过55米、型宽超过8.6米的运砂等货船进入蒸水城区段航行,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运砂等货船进出衡阳港或者责令停航,并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至6个月的处罚。市地方海事局与公安局将安排2艘海巡艇24小时值班,实施交通管制和安全整治。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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